安全保障-都江堰市领川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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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超前预防”落实责任,以成都市印发《成都市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进行,我校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设施齐备,全校摄像头无死角监控,摄像头点位500多处,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疫情防空常态化等制度健全。每月每季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微型消防站、一键报警系统的设施设备,并定期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学校各教学楼、实验楼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并配备相应的使用方法。校园保安配备齐全,并严格按照教育局安排设立保健室。为学校师生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安全工作制度(总则)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教育》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清醒地知道学校、班级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全体教师应坚持时时事事向学生讲,时时事事抓紧抓好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增友,副组长:陈克余,成员各班主任。本学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的35人领导小组,做到班主任具体负责,并明确地分工与落实责任,执行好班级安全公约。要做好安排、检查、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实行谁失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各班要开展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要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教育,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和养成良好社会公德的习惯。

2.要用文明、礼貌语言和行为占领学校的一切阵地,严格杜绝脏话和粗劣行为出现。<值周老师、各班主任负责>

3.严肃门卫制度,门卫工作人员要执行放学开门和及时锁门制度;正常教学时间任何一个学生进了校门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允许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保安人员具体负责>

4.坚持按时上课,下课和自习辅导制度,特别是术科课,决不能给学生刚安排就离开学生,一旦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5.学生放学由值周老师负责,班主任具体组织,送出校门。一旦出现偶发事件,值周老师应和学校、班主任联系、及时解决,且莫贻误。

6.任何一位老师都无权随意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各种商业性庆祝性活动,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7.严禁学生玩火、玩电、溺水、上树和烂墙危房处玩耍及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

8.节假日、双休日由值班领导及教师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落实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9.学校校园安全排查每三周检查一次。具体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

10.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法律教育,使全体教师知法懂法,以防范不法分子的骚扰。

11.严格执行安全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级责任事故(包括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于隐情不报、慌报或延期上报者,要追究班主任和当事人责任。

12.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学校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对于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故意违反相关规定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